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4-08-13 15:33: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苏经信综合〔2014〕396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4〕335号)要求,我委拟组织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
苏经信综合〔2014〕396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4〕335号)要求,我委拟组织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同时开展2014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支持重点
  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
  重点支持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有基础、有潜力、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基地申报;积极支持新业态发展,支持符合创建要求的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基地申报;支持传统产业基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点支持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的传统产业基地在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方面有明显效果的基地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数量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数量原则上每市不超过1个,我省将在各地组织推荐的单位中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工信部。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数量原则上每市不超过1个。
  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9日和7月19日。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请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和要求(工信部规〔2009〕358号和苏经信经〔2009〕473号文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应从省级示范基地中推选。
  2.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宣传。请各地在组织创建示范基地的同时,加强宣传,使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充分认识创建示范基地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开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3.按时报送申报创建材料。请各地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材料原件三份及光盘两份报送我委综合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及表格请从我委外网“公告公示”栏下载(www.jseic.gov.cn)。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工信部启动2014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下一篇:国务院三大创新补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培育长远竞争力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