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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
2017-05-25 12:32:27   来源:国家工信部   评论:0 点击:

附件1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一、项目支持主要内容(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1、 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1)智能工厂(2)智能服务(3)工业互联网(4)工业云、工业大数据
附件1
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
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支持主要内容
(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
1、 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
(1)智能工厂
(2)智能服务
(3)工业互联网
(4)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控安全
2、行业应用基础性标准
(1)数字化产品设计/工艺仿真信息集成标准制定
(2)智能装备之间、智能装备与物之间、智能装备与制造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及互操作要求制定
(3)智能装备故障信息数据字典标准制定
(4)机器人检测与故障诊断信息模型标准制定
(5)安全可控射频识别应用标准制定
(6)面向行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通用模型制定
(7)面向行业的个性化定制标准制定
(8)大型装备/成套装备远程运维以及基于产业链的企业群协同设计/制造标准制定
(9)面向行业的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标准制定
(10)面向行业的工业技术软件化标准制定
(11)面向行业的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及测评标准制定
3、实施内容
(1)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应用基础性标准制定
(2)建设试验验证平台
4、考核指标
(1)形成标准草案
(2)标准草案必须在试验验证平台和至少三个企业中,对标准全部内容进行试验验证。
(二)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1、重点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2)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领域
(3)航空航天装备领域
(4)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领域
(5)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领域
(6)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
(7)电力装备领域
(8)新材料领域
(9)农业机械领域
(10)医药等民生领域
2、项目建设内容
(1)离散型智能制造
(2)流程型智能制造
(3)网络协同制造
(4)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5)远程运维服务
3、考核指标
1)综合指标
1)离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实现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产品升级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单位产值能耗降低10%以上
2)网络协同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模式应用项目: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产品升级周期缩短3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
3)远程运维服务新模式应用项目: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单位产值能耗降低10%以上
2)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技术规范)
1)2项以上发明专利
2)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
3)3项以上企业/行业/国家标准草案(技术规范)
(3)工业互联网
每个新模式应用项目中至少采用1种以上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
(4)工业软件
每个新模式应用项目中应至少采用2种以上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
(5)核心技术装备
离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至少采用8种以上智能制造核心技术装备的创新应用。
(6)工业云等服务平台
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新模式应用项目:至少采用1种以上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
(7)关键短板装备
离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突破一种相关的关键短板装备
注:关键短板装备主要指《中国制造2025》十大领域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急需的专用生产设备、生产线及检测系统
二、激励约束机制
1、预拨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如期通过竣工验收的,给予后续财政资金奖励;
2、未如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将收回已补助的资金
3、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收回已补助资金,行业内通报等处理
三、项目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择优遴选
四、项目申报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须由用户、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联合体成员单位间须签订合作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3、每个申报单位只允许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项目或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中牵头申报一个项目。
4、申报项目须能够在2019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项目应具备标准草案初稿等标准化基础;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
5、具有知识产权归属的核心技术,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6、经济效益显著,目标产品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征。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书要求:纸质+电子版,报送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2、申报时间:2017年6月5日前
3、审核: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联合审议,并批复2017年智能制造项目立项建议书
4、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出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附件2
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要求
  • 组织方式
  1.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遴选
  2. 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3. 重点方向包括:
序号 重点方向
1 核级机械密封硬质合金材料
2 机器人精密摆线针轮减速器
3 电力电子器件用平板全压接陶瓷结构件
4 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
5 高速动车用动力EA4T空心车轴
6 高强耐磨耐蚀特种铜合金材料
7 高性能镁合金材料
8 车用特种橡胶材料
9 新能源汽车用电机硅钢与永磁材料
10 自动变速器液压控制模块
11 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P)
12 高压直流继电器
13 微发泡成型大型精密汽车零部件轻量化成形技术
14 基于MEMS技术的压力传感器
15 轮毂电机驱动系统
16 农业装备智能控制系统
17 高精度气体吸样精密加注部件
18 千米级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
19 生物基化学纤维及原料
20 大尺寸单晶金刚石片
21 高强不锈钢弹性材料及丝材产品(XCrNiAl177等)
22 高强度钢板及制品
23 高性能线缆用氟硅新型材料及系列产品
24 特种玻纤高效湿法膜材料制品及下游产品
25 石墨烯微片
26 内燃机细微颗粒物(PM10/2.5)颗粒捕集器(DPF/GPF)后处理装置专用载体
27 高性能医疗器械耐高温高分子材料增材制造工艺
28 高性能第四代DRAM存储器
29 工业智能控制DSP芯片
30 微内核工业操作系统
31 面向分布式能源和工业驱动领域的燃气轮机的嵌入式高可靠性工业系统软件
32 智能终端显示用TCON芯片
33 工业控制用FPGA
34 超大容量交换芯片
35 GaN功放芯片
36 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制程的超精细植球焊接工艺
 
    4、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5、项目实施期≤3年
    6、企业投标文件需项目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7、投标人已承担工业强基重点突破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
  •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1. 本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项目总投资的20%
  2. 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5000万元
  3.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4.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的购置更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用项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 项目管理要求
  1. 项目延期﹥1次的,不再下拨后续资金
  2. 推荐单位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规划司
  3. 实施方案到期不申请验收或按规定不予验收的,收回已下拨专项资金,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承担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4. 验收评价工作根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或合同书、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年度组织申报通知文件,招投标文件以及实施方案申报材料等组织开展
  5. 验收评价主要采取专家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视具体情况可采取检验测试、审阅资料、听取用户意见等方式
注:企业需及时填报《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


 

附件3
 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

一、2017年支持的重点方向

重点行业: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
  • 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1、牵头单位:行业领军企业
2、联合体:由牵头单位与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
3、目的:绿色设计升级产品,绿色设计示范线和产品验证生产设施,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绿色设计评价工具和平台等
4、意义: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绿色产品占比,分享绿色设计资源,提供绿色设计服务,引领行业提升绿色设计能力和产品绿色化水平
(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
1、牵头单位:行业领军企业
2、联合体:由牵头单位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中介机构、科研机构等组建
3、目的:进一步聚焦绿色关键工艺技术、核心共性装备材料等,开展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的创新突破、集成应用和体系化推广,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4、意义:打造引领行业发展、深具推广潜力的绿色生产新模式、新业态
(三)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
1、牵头单位:行业龙头企业
2、联合体:由牵头单位与供应商、物流商、销售商、终端用户等组建
3、目的:突出牵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力,一体化应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绿色产品和装备,联合体共同建设应用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数据收集、分析及评价系统
4、意义:开发绿色供应链关键技术,采取综合标准化方法批量化制定绿色供应链标准,形成典型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和实施路径

二、实施主体与申报要求

(一)任务实施主体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协同推进,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自主成立联合体,由牵头单位申报项目
2、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突出标准引领
3、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
4、每个牵头单位限申报1个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已获支持的牵头单位不得申报),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毕。项目完成后须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5、具备较好绿色制造工作基础的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等以及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区域的项目。
(三)考核指标
考核主体为联合体的牵头企业。
1、制造技术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或达到90%以上。
2、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
3、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下降15个百分点或低于90%。
三、具体工作程序
1、申请程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申请
2、申请方式:纸质+电子版光盘。
3、截止时间:2017年6月5日
4、补贴方式:当年下达启动资金。联合体在实施期满前完成项目任务,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于2020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考核验收情况,提出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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